在打官司的时候,原告一般得先拿出一笔钱来。这是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这里面的诉讼费用主要有两种,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
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用里的大头。要是涉及财产的案件,得按照你诉讼请求里的金额或者物品价值,按一定比例一段一段地累计交钱。像你要追讨欠款这种就是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就不一样了,拿离婚案件来说,每件要交一定的费用,要是涉及财产分割,而且财产超过了一定金额,超过的部分就得另外交钱。人格权纠纷案件也有对应的收费办法。
申请费呢,是你申请保全、执行这些事儿的时候要交的。打个比方,你怕对方转移财产,申请财产保全,这就得根据你要保全财产的金额,按比例交钱,不过最多也不会超过一定数额。
要注意,虽然原告先交诉讼费用,但最后不一定就由原告来掏这笔钱。等案子审完,法院会按照判决结果来确定谁承担费用。一般来说,输了官司的一方要付这笔钱;要是双方都有输赢,法院就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双方各自承担多少。
要是当事人符合一定条件,还能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比如你经济上有困难,就可以把相关证明材料交给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所以,打官司时别因为费用问题有顾虑,合理利用规则能帮你解决不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