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欠条原件是否交给法院要分情况来看。
庭审中,当事人得拿出欠条原件给对方质证,这是为了确认证据的真实、合法以及和案件的关联。质证完,原件通常会还给当事人。毕竟原件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最重要的凭证,留着它能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但案件审结后,如果法院要求收取原件存档,当事人就得配合。按照诉讼法,法院要妥善保存定案的证据。把原件入卷能保证案件档案完整,也能保证证据真实可靠,避免以后出现证据方面的争议。要是不提交,法院可能觉得证据真实性存疑,就不采信这个证据了。
还有,如果对方对欠条复印件的真实性没意见,当事人可以不拿原件。但只要对方有异议,原则上就得出示原件。
所以,开庭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带上欠条原件,然后根据法官的要求,决定交不交原件,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