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朋友、亲戚之间借钱是常有的事。要是借款合同里没说清楚啥时候付利息,或者约定得模模糊糊,该咋办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出了办法。
首先,借钱的双方可以坐下来商量,补充约定利息支付期限。要是商量不拢,那就按照合同里的其他条款,或者平时这类借款的交易习惯来确定。
要是这样还是确定不了,那就得分情况处理。如果借款时间不到一年,那在还钱的时候把利息一起给就行。要是借款时间超过一年,那就每年满一年的时候付一次利息。要是最后剩下的时间不到一年,就等还钱的时候把剩下的利息一起给。
举个例子,甲找乙借了钱,没说啥时候付利息,借款期限是一年半。按照法律规定,乙在借款满一年的时候要付一次利息,剩下半年的利息等还钱的时候再付。
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为了平衡借钱和被借钱双方的利益。对出借人来说,能定期拿到利息收益;对借款人来说,也不用频繁地去支付利息,压力不会太大。所以,以后遇到没约定利息支付期限的情况,就可以按照这个法律规定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