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补充协议要是经过公证,那它的效力可是能长期保持的,不存在时间限制,除非碰到一些特殊情况,让协议变得无效或者被撤销。
从法律角度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规定,一个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得满足几个条件,比如行为人得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得是真心表达自己的想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补充协议经过公证,就相当于公证机构对它的形式和内容都做了审查和确认,能证明这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也不违反法律法规。
不过,有些情况可能会让这份协议失效。要是协议里附了解除条件,当这个条件达成了,协议就失效了,就像约定了某个特定事件发生协议就作废;要是夫妻两人都商量好了要解除协议,那协议也就没效了;还有就是,如果一方觉得签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到法院请求撤销协议。
所以说,通常情况下,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补充协议效力一直都在。为了保证协议既稳定又合法,写协议的时候内容就得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夫妻双方都得严格按照协议来履行自己该尽的义务,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