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很多人关心过完离婚冷静期后再次申请离婚,是否还需经过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得先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带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要是过了离婚冷静期的30天,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每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都得完整走一遍离婚冷静期这个法定程序。只有双方在冷静期内没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又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才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所以,过完离婚冷静期后再次申请离婚,还是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