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里写明房子归子女所有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想法的体现,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夫妻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这份离婚协议就有法律效力。把房子给子女的约定属于赠与条款,同样是有效的。
2.要留意的是,即便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子女,但在没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之前,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夫妻中的一方不能随便撤销这个赠与。这是因为离婚协议里的赠与条款和整个离婚协议是相关联的,是双方为了达成离婚目的而做出的整体约定,并非单纯的赠与合同。要是一方反悔了,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3.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欺诈、胁迫的一方能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这份离婚协议。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对于离婚协议中这类赠与条款的认定和处理可能会随着社会情况的变化而更加细化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