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倒塌砸到人,责任归属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咱们从生活实际出发,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要是危房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很明确,法律有明确的说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有问题导致倒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得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要是房子本身盖得就不结实,出了事他们得负责。不过呢,要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能证明房子没质量缺陷,那他们就不用担责。要是因为所有人、管理人没及时修缮、维护危房,导致房子倒塌砸到人,那他们就得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房子都快塌了,主人却不管不顾,最后砸伤人,主人肯定脱不了干系。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不知道危房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是谁,像房屋产权不清晰的时候。这时候就得通过调查,或者找社区、村委会开证明,来确定到底谁该负责。要是费了好大劲,还是确定不了责任人,受害者也不用着急。根据公平原则,可以向可能有管理义务的部门,比如乡镇政府申请一定的补偿。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遇到这种事,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这样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