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父母在世时能表示放弃继承权,不过这一放弃行为在父母去世、继承开始前不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算。只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才可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父母在世时,继承未开始,此时子女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因继承未实际发生,不具法律约束力。
继承开始后,若继承人要放弃继承,需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没作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要是子女在父母去世、继承开始后,明确书面放弃继承权,该放弃行为有效,不再参与遗产分配。
需要注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表示要出于真实意愿。要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让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该表示能依法撤销。所以,父母在世时子女可表达放弃意愿,但要产生法律效力,得在继承开始后,并且符合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