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离婚但被对方起诉立案,可按这些步骤应对。
法院会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接收并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仔细查看对方主张离婚的原因,像感情不和的具体事实等。
接下来要积极准备答辩,可书面或口头答辩。要是书面答辩,需在规定时间提交给法院,表明不想离婚的态度,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实和依据,比如列举共同经历的美好时光、相互扶持的事例。
同时,要收集证据支持自己观点,证据可以是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夫妻感情良好,还有和好可能。
之后要按时参加庭审,庭审是解决离婚纠纷的重要环节,要遵守法庭纪律。庭审中充分表达意愿和想法,认真听对方陈述,合理反驳对方观点。
最后要配合调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会调解,这是维护婚姻关系的契机。要积极配合,表明改善夫妻关系的诚意和决心。若调解成功,双方和好,案件终结;若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