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谁来赔?一般是实施挪用行为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工作人员要是利用职务便利,把公款挪为己用,拿去搞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去营利,又或者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那就构成挪用公款罪了。
挪用公款的人,不光要吃刑事官司,还得把钱还上。挪用的公款要一分不少地退还。要是钱已经被花光,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追不回来,那行为人就得用自己的财产来赔。
不过,要是单位管理有问题,存在过错,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挪用公款的人就不用担主责了,他的主要赔偿义务还是逃不掉。另外,如果有第三人明知道这钱是挪用的还去用,那他也要承担相应的返还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主要的赔偿责任人还是那个实施挪用行为的人。他得按法律规定把钱还上,弥补公款的损失。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