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没离婚但分居四年了,处理办法可以按双方想法来定。
要是夫妻俩都想离婚,那就可以协议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都愿意离婚的,要签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得写清楚双方是自愿离婚,还有对孩子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情商量好的结果。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后悔不想离了,能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自己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这些材料存起来。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三十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要是冷静期过了双方都没反悔,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就会发离婚证。
2、要是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况之一。要是能拿出证据证明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四年了,法院调解也没用,就应该准许离婚。打官司的时候,要围绕夫妻感情破裂、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这些问题来提供证据、进行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