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妻子就算没造成明显身体伤害,一般也能认定为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间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踢人属于殴打,是身体侵害。
判断是否构成家暴,不能只看有无明显伤害结果。踢人这种行为本身就侵犯了家庭成员的身体权利,破坏了家庭关系中的平等与尊重。而且,家暴有潜在的持续性和升级可能,一次没造成伤害的踢打,可能会演变成更严重的暴力。
要是遭遇这种情况,受害方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有关部门反映,也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情节轻重,对实施者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如果家暴持续或情节严重,受害方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