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对方还是不给钱,不一定就会让他坐牢,不过符合某些条件时,就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在强制执行期间,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而且情节严重,那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像被执行人把财产藏起来、转移走、故意损坏,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判决、裁定没法执行;还有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把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藏起来、转移、故意损坏或转让,让判决、裁定无法执行,这些都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要是出现了上面这些情况,申请执行人有两种办法。一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通过自诉的方式,直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一旦罪名成立,按照法律规定,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会并处罚金。
但要是被执行人真的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不是主观上不想执行,那就不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发现被执行人有能执行的财产了,还可以再次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