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通常判给另一方的房产很难再要回来。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还是有要回的可能。
如果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的。打个比方,一方用威胁对方生命或者伤害其家人等手段,迫使对方在离婚协议里放弃房产,这种就属于受胁迫签订协议。受胁迫的一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天起一年内,能去法院起诉撤销协议,重新分割房产。
要是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有隐藏、转移等行为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要是房产因为对方隐匿等行为被不正常处理了,另一方就有权要求重新分割要回房产。
要是想把房产要回来,就得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符合上面说的法定情形。而且一般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向法院起诉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平时要多留意财产动向,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