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代表执行就没效了。啥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呢?就是执行程序启动后,法院按照法定流程,把能使的执行手段都用了,结果没找到被执行人有能拿来执行的财产,或者就算发现了财产但没办法处理,这时候就会暂时结束执行程序。
就算执行案件结了案,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能执行的财产,申请人随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而且不用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同时,法院也会主动定期去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前,法院一般得把被执行人的财产查个底朝天,像银行存款、房子、车子这些财产信息都要查清楚,还会采取必要的执行手段,比如把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要是被执行人真的暂时没财产可执行,法院会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让他进行高消费和一些特定消费,以此来督促他履行义务。
这说明,结案可不代表执行程序就彻底结束了,债权人的权益也不会受影响。要是债权人发现了新的财产线索,完全可以要求法院接着执行。
法律建议:债权人平时要多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动向,一旦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及时向法院提供,让执行程序能顺利恢复;而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义务,别想着靠躲就能逃避执行,不然会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