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特别财产约定通常是有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既可以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也能约定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不过,这种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得满足一些条件。其一,进行约定的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要是夫妻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做的财产约定是无效的。其二,约定得是双方真实的想法,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要是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让另一方违背意愿做了约定,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这个约定。其三,约定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举个例子,不能通过约定来逃避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夫妻财产约定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能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下来,以后要是产生纠纷,也方便举证。只要满足前面说的这些条件,夫妻财产约定从成立的时候就生效了,对夫妻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在离婚分割财产或者处理其他财产问题时,就要按照约定的内容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