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多年后,仍能索要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即便有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子女在必要时,仍能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索要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为抚养费支付基于身份关系,是持续、长期的义务,目的是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只要子女未成年,或虽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就有权要求未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要是之前没约定或支付抚养费,或者情况有变,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抚养孩子的一方能代表子女,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诉讼时,要提供相关证据,像孩子的生活开销、教育费用等,以此证明索要抚养费合理且必要。法院会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