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无过错方想提出损害赔偿不能随意而为,得满足一些要求,遵循一定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是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才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这里要注意,提出赔偿的得是无过错方,而且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要是在婚姻关系还存续的时候单独提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赔偿标准分为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就是因为过错方的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像遭遇家庭暴力后看病的费用、财产损坏的修复费用等。这种赔偿一般按照实际损失金额来,不过得有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的票据、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
精神损害赔偿就比较复杂了。法院会综合好多因素来确定,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伤害人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况,还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在实际操作中,无过错方最好在离婚诉讼的时候就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要是协议离婚时没明确放弃这个请求,在离婚后的一定时间内还能另外起诉。建议无过错方在遇到这些情况时,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