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四岁男童抚养权归属,一般先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法院考量的方面有:一是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涵盖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工作稳定性等。像有稳定收入、好的居住环境,工作时间灵活的一方,能更好照顾孩子,获抚养权可能性大。
二是抚养意愿,双方对抚养孩子的态度和积极性很关键。若一方抚养意愿强烈且有能力,会优先考虑。
三是孩子的生活环境,若孩子长期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改变环境可能影响成长,法院通常会维持孩子原有生活环境。
四是双方的品行,一方有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获得抚养权可能性降低。
另外,若孩子表达了意愿,法院会考虑,但四岁孩子表达能力有限,其意愿参考价值相对小。
建议父母尽量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若协商不成,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等,以争取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