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外债分割要根据债务性质判断。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得由夫妻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就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有两种。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另一种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夫妻共同签名贷款买房的债务,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
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经营,收入也没用于共同生活,这种债务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偿还。
离婚分割债务时,双方要提供债务相关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等,以此证明债务性质。要是对债务分割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