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让孙女代写遗嘱,这种遗嘱属于代书遗嘱。不过,代书遗嘱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得满足一些条件。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写,然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且注明具体的年、月、日。这里要注意,孙女不能当遗嘱见证人。法律明确规定了几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有其他不具备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行。孙女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所以她在这个不能作为见证人的范围内。
要是这份遗嘱只有孙女代写,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现场,就算爷爷签了字,遗嘱也会因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而无效。但要是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遗嘱内容是爷爷真实的想法,遗嘱人、代书人(也就是孙女)和其他见证人都签了名,还注明了日期,那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