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两个层次,先析产、再继承,不能一概而论。
一、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属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明确只归一方的遗嘱赠与财产,是个人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二、怎么变成遗产。一方死亡分割遗产时,应先把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归配偶,剩下的一半才是遗产(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配偶先拿自己那一半,再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参与分配另一半。
三、谁继承、分多少。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份额一般均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其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四、操作顺序。先清点夫妻财产并析产,再列遗产清单;有遗嘱的按遗嘱办,但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