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是可以共同还贷的。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并不一定会让共同房产的还贷义务就此终止。
要是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就房产归属和还贷问题达成了协议,并且约定共同还贷,只要这个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它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得按照协议来做。举个例子,双方约定继续一起偿还房贷,等贷款还清了再对房产进行分割。
要是离婚时没对房产还贷问题做约定,而且房产又被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算离婚了,双方还是要对房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银行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把全部贷款还清,一方还完之后,可以根据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情况,向另一方追讨自己多还的部分。
不过,如果房产通过判决或者协议归一方所有,一般就是获得房产的那一方继续还贷。但双方也能商量一起还贷,只是这种情况下,得把各自的还贷比例和方式确定清楚,免得以后产生纠纷。
所以,离婚后房产能不能共同还贷,主要看双方的协商约定,还有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