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要是一方主动提出承担全部抚养费,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得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而抚养费给多少、给多久,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决定。
2、只要夫妻两人是自愿协商,并且一方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这其实体现了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事情的原则,法律也尊重夫妻双方对抚养费问题的自主安排。
3、但有些情况下,这个约定可能会有变动。要是承担抚养费的一方经济状况出现重大改变,没办法独自承担全部抚养费了,或者孩子的实际需求明显增多,像生病、上学等导致原来约定的抚养费不够维持孩子生活和教育开销,孩子是有权要求另一方增加抚养费的。
4、要是这个约定是一方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况下做出的,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个约定。所以说,离婚时一方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大多是有效的,但后续情况变了,抚养费也可能会跟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