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判了缓刑就不用坐牢了,其实这是个误解。缓刑实际上是一种刑罚执行的方式。当法院给被告人判了刑后宣布缓刑,意思就是在一段特定的考验期里,先不执行判的刑罚。打个比方,要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那这三年的实刑就先不执行,而是有五年的考验时间。
在这缓刑考验期内,可不是能随心所欲的,犯罪分子得遵守不少规定。得老老实实遵守法律法规,听从监督安排;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定期报告自己在做什么;和什么人见面交往也有规定得遵守;要是想离开自己居住的市、县或者搬家,都必须先经过考察机关批准才行。
要是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规规矩矩,没再犯新的罪行,之前也没有其他没被发现和判决的罪,而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也没有违反法院判决里的禁止令,或者就算违反了但情节不严重,那么等考验期一满,原来判的刑罚就不用执行了,还会公开宣布。
可要是在考验期内违反了上面说的这些规定,那缓刑就会被撤销,就得去坐原来判的牢了。所以说,缓刑只是有条件地暂时不执行刑罚,不是完全不用服刑的。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要是被判了缓刑,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别因为一时大意或者心存侥幸,让自己失去缓刑的机会,重新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