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院审理结婚彩礼相关案件的时候,一般是按照《民法典》还有对应的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案子的实际状况来做出判决的。
2、要是男女双方没去办结婚登记手续,给彩礼的那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法院通常会同意。毕竟这种情况下,送彩礼想要结婚的目的没达成,让对方返还彩礼才公平。
3、要是男女双方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一起过日子,又或者是在结婚前送彩礼,弄得送彩礼的那一方生活变得困难了,在离婚的时候,送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同样会支持。这里说的生活困难,就是说依靠自己的财产还有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没办法在当地维持最基本的生活。
4、法院在判决这类案件时,还会综合考虑好多因素。比如说双方一起生活的时间长短,如果一起生活的时间比较长,彩礼就不用全部返还;要是一起生活的时间短,就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返还的比例。彩礼的用途也不容忽视,如果彩礼是花在双方共同生活的开销上,判决返还的数额就会相应减少。另外,哪一方有错也会影响判决结果,要是有一方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在彩礼返还这件事上可能就得承担更不利的后果。结婚彩礼案件的判决得综合各种因素,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