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和开庭,一般都得夫妻双方到场。这是因为离婚案子和人的身份关系很大,会涉及夫妻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孩子归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割等问题。只有夫妻本人到场表达想法和要求,法院才能把事实查清楚,分清对错,然后给出合理的调解办法或者判决结果。
在离婚调解的时候,双方到场就能直接交流,在法院的主持下,商量离婚相关的事,达成调解协议。要是有一方不来,法院就没办法知道他心里到底咋想的,也就很难调解成功。
到了开庭审理阶段,双方到场参加庭审,也是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原告要说明自己为啥起诉、有啥要求;被告得针对原告说的进行回应。然后双方都要拿出证据,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还要进行辩论。
法律规定,就算请了诉讼代理人,只要本人能表达意思,就还是得出庭;要是因为特殊情况实在来不了,也得给法院交书面意见。如果被告接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开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同意就中途退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不过,法院一般会很谨慎地用缺席判决,毕竟这可能没办法全面保障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