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没执行,一方却身故了,这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先说财产分割方面。已身故一方原本要履行的财产交付义务,得先从他的遗产里解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遗产时得清偿被继承人该交的税款和债务,而且是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所以,在世的一方作为债权人,能要求从身故方的遗产里拿到自己应得的财产。要是身故方留下了遗嘱,那就按遗嘱继承来办,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要承担履行离婚协议的责任;要是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同样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内负责。
再说说子女抚养。因为抚养人已经身故,抚养关系自然就没了。不过,这并不影响在世方从身故方的遗产里,为子女争取合理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要是涉及其他义务,像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类的,由于身故方没办法再履行这些行为义务,在世方就得走法律途径了,比如向法院起诉,然后凭生效的判决去办理相关手续。
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大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