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侵权赔偿数额确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
赔偿数额先按权利人因被侵权的实际损失来定。实际损失可通过侵权产品销售减少量和该产品单位利润相乘算出。要是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则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也就是侵权产品销售量与单位利润的乘积。
若权利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都难确定,就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可以在按前面方法确定的数额基础上,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还得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要是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若遇到产品名侵权问题,权利人要及时收集销售数据、利润等能证明损失或对方获利的证据,也可寻找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等材料,还能留存为维权支付的费用凭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