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因婚外情被索要精神损失费的情况,要以法律为依据妥善处理。
在我国婚姻法律里,只有合法夫妻关系中,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时,且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情形,才有权向有过错的配偶主张包含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损害赔偿。要是只是单纯的婚外情关系,一方索要精神损失费,是没有直接法律依据的。这就好比没有地基盖房子,缺乏法律支撑,诉求很难得到支持。
当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先别着急上火,要冷静下来。主动和对方沟通,问问他为什么索要,同时把自己的想法清楚地告诉对方。要是双方能谈拢,就签个书面协议,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写明白,这样以后就不容易产生纠纷,就像给双方的约定上了把保险锁。
要是协商不成,对方采取威胁、骚扰等不正当手段来索要,这时候就得留个心眼,把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短信等能证明对方行为的证据都保存好。要是情况严重,就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警察来帮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对方把你告上了法庭,也别怕,积极去应诉,把实际情况跟法院说清楚,再拿出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法律和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