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致人死亡,赔偿数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赔偿项目主要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算20年。不过,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就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算到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要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后果等因素确定。
要是死者从事故发生到死亡前接受了救治,还得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事故责任划分、死者年龄、当地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计算。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从而获取准确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