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如果男方不签收传票,法院有不少办法来完成送达。
法院可以选择留置送达。打个比方,要是男方或者和他一起住的成年家属不愿意收诉讼文书,送达的工作人员就可以找当地基层组织或者男方单位的代表过来,跟他们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写清楚男方拒收的原因和时间,然后让送达人员和这些见证人签上名字或者盖上章,把诉讼文书留在男方家里。也能直接把文书留在他住所,同时用拍照、录像的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这样就算送达成功了。
要是留置送达也没办法实现,法院还能公告送达。从发出公告那天开始,过了规定的时间,就当作已经送达给男方了。就算公告送达后男方不出庭,法院也能进行缺席判决。不过,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关键得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像一方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坏毛病还屡教不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情况,法院一般会认定感情破裂,然后判决离婚。只是在缺席判决的时候,法院会更仔细地审查证据。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起诉离婚前要尽量收集好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样不管对方签收不签收传票,都能增加胜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