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伤害案件里,当事人能不能拿到精神赔偿,得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场景中,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是被害人因为人身权利被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了物质损失,那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但要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通常不会受理。为啥呢?因为刑事诉讼更着重于惩罚犯罪行为,以及弥补被害人的物质损失。
不过情况不是绝对的。要是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外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有机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假如侵权行为侵害了自然人的人身权益,还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那被侵权的人就有权请求精神赔偿。就拿故意伤害案来说,倘若伤害行为让被害人遭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像留下心理创伤,甚至出现精神障碍等,只要符合法定的情形,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具体的场合、行为方式,还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来决定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遭遇故意伤害案,想争取精神赔偿,可以先完成刑事诉讼,之后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说不定就能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