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可以商量着把各自的债务归自己承担。按照《民法典》的说法,离婚的时候,夫妻一起欠的债要一起还。要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归各的,那就由双方商量怎么还。
要是夫妻在离婚协议里说好各自的债务自己负责,这个约定在夫妻之间是管用的。不过呢,这个约定对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可没用。打个比方,如果债主不知道夫妻有这个约定,还是能找夫妻双方要共同债务的钱。一方把债还了之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找另一方要回来。
这里面,判断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很重要。要是夫妻两人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同意一起还的债务,还有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这些都算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协议离婚约定债务承担时,一定要先搞清楚债务的性质。如果有不确定的债务,最好咨询专业律师。而且在和债权人沟通时,要明确告知债务承担的约定,避免后续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