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如果配偶一方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赠与这件事确实发生了,不管涉及的金额是多是少,另一方都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小三”把财产还回来。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结婚以后获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要是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把共同财产送给别人,这就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这种赠与行为通常会被判定无效。
这时候,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还能要求“小三”返还得到的财产。去法院立案的时候,得提供能证明赠与行为存在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赠与合同、聊天记录这些都可以。而且,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没有金额方面的限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也就是原告得和这个案子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得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这个案子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同时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处理。所以,遇到这种配偶擅自赠与财产给“小三”的情况,不用顾虑金额大小,有证据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