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造成的损失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物质损害赔偿,是一方过错行为致另一方实际财产受损。比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想侵占对方财产,给对方带来财产损失,要按实际损失赔偿。计算时,得明确财产实际价值,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精神痛苦给予的赔偿。法律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赔偿数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包括过错方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权后果,过错方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失赔偿,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过错行为,以及自己因此受的损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和判决,保障无过错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