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离婚时财产分配规则因情况而异:
一方婚前建造的自建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归建房一方,另一方不能分割。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的自建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分配,达成一致就按协议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判决时通常会看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可能把房子判给一方,获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一方父母出资建造自建房,如果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一般看作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该子女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农村自建房涉及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离婚后若一方户口还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且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可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若户口迁出,可能就不再享有相关权益。遇到这些问题,建议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