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女方没有居所,法律是有保障措施的。要是女方生活困难,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时候,要是一方生活困难,而另一方有负担能力,那有负担能力的这一方就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怎么帮助,先由双方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女方可以和男方商量,让男方给点经济帮助来解决居住问题。比如让男方一次性给一笔钱去租房,或者允许女方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住在原来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子里。
要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女方可以要求拿到房屋所有权,然后给男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也可以和男方商量把房子卖了,分割卖房子的钱,女方再用分到的钱去解决居住问题。
另外,如果女方经济困难,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还能向相关部门申请保障性住房,像公租房、廉租房这些。
这里要提醒女方,得及时收集能证明自己经济状况和居住困难的证据。不管是和男方协商,还是到法院打官司,都要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