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生活中,财产赠予是常见的事,但并非所有赠予都能得到法律认可,得满足一定条件才行。
按照《民法典》的说法,一个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得行为人有相应的办事能力,表达的是自己真实想法,而且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予也是如此。要是夫妻双方都能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一方心甘情愿把自己的财产给另一方,同时这个赠予不会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的利益,也不违反法律规定,那这个赠予就是有效的,会受到法律保护。
要是涉及到房子这类不动产的赠予,那就得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要是赠予的人在办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了,法律允许他把赠予撤销。不过,要是赠予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那就不能随便撤销了。对于像金银首饰这类动产,只要交给对方了,一般就不能再要回去。
还有一种情况得注意,如果夫妻的财产赠予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是可以采取行动的。比如夫妻中有一方为了躲债,把财产送给另一方,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把这个赠予撤销。
法律建议:夫妻进行财产赠予时,要确保赠予行为合法合规,避免损害他人利益。涉及不动产赠予,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赠予合同可根据情况考虑公证,以保障赠予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