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给女方父母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这笔钱属于彩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在下面几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把彩礼要回去。要是男女双方没去办结婚登记手续,那男方能要回彩礼;要是双方虽然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一起生活,后来又离婚了,这种情况下男方也能要回彩礼;还有就是男方在结婚前给了彩礼,结果因为给彩礼让自己日子过得特别难,后来又离了婚,男方同样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举个例子,男方因为给彩礼欠了一屁股债,生活都成问题了,那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要求女方把彩礼还回来。
2、要是这笔钱不是彩礼,而是男方送给女方父母的,一般送出去就不能再要回来了。因为赠送东西这种行为,其实就是送东西的人把自己的财产白白给别人,别人也同意收下。一旦东西给出去了,那这个东西就归别人了,送东西的人不能随便把东西再要回来。不过呢,如果出现一些法律规定可以把东西要回来的情况,比如接受赠送的人严重伤害了送东西的人或者送东西人的家人,或者接受赠送的人本来有照顾送东西人的责任却不照顾,又或者接受赠送的人没有按照赠送时候说的去做,在这些情况下,送东西的人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些情况后的一年之内,可以把送出去的东西再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