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少人关心离婚时女方“净身出户”的问题,不过我国法律里并没有“净身出户”这个说法。但有一些情况,女方离婚分财产时可能少分甚至“净身出户”。
一种情况是夫妻间有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要是夫妻签了书面协议,对婚姻期间和婚前财产归属做了约定,还明确在某些情况下女方自愿放弃全部财产,而且协议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约定情形出现时,女方就可能“净身出户”。
另一种情况是女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对方财产的行为。按照《民法典》,离婚分财产时,有这些行为的一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些行为,还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不过要注意,法律更倾向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女方有上述行为,也不一定会绝对“净身出户”,具体财产分割得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