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和合同诈骗要不要一起处罚,得看具体情况。
保险诈骗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为了非法占有保险金,通过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手段来骗钱,这种犯罪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有规定。合同诈骗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时候,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陷阱等办法骗对方的财产,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八节有规定。
要是一个人既进行了保险诈骗,又进行了合同诈骗,而且这两个行为是独立的,没有牵连或者吸收等关系,那就得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也就是分别给保险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然后把刑罚合并执行。
不过,如果一个行为同时满足保险诈骗和合同诈骗的条件,这就属于想象竞合犯了。这种情况下,不会数罪并罚,而是按照处罚更重的规定来定罪处罚。举个例子,在签保险合同或者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搞诈骗,既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又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那就选处罚更重的那个罪名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