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婚前欠下的债通常算是个人债务,得由借钱的人自己负责还。协议离婚的时候,夫妻两人其实可以对婚前债务由谁来还做个约定。
2、要是这笔债务是结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还没用到婚后家里一起的生活方面,另一方就不用还。举个例子,一方婚前为了自己创业找别人借钱,婚后另一方也没参与这个创业的事儿,那这笔债就是借钱那个人自己的。
3、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婚前的债是用在了夫妻婚后一起生活、一起做的生意上,那这笔债可能就会被当成夫妻共同得还的债务。就像一方婚前贷款买了房子,婚后夫妻两人一起住着,这贷款可能就得算夫妻共同的债务。
4、协议离婚时,夫妻可以在离婚协议里把婚前债务到底谁来还写清楚。不过这种约定就只在夫妻两人之间有用,没办法对抗那些不知情的第三方。也就是如果债主不知道他们有这个约定,还是有权利让夫妻任何一方来还钱。要是一方还了债,可以按照离婚协议让另一方把钱给自己。所以,处理婚前债务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债务到底是哪种性质,把谁来承担写明白,这样能少点后面的麻烦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