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份转让里,违约金数额没有统一标准,主要由当事人自己来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要是一方违约了,可以按照违约情况给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约定因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额计算方法。
要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是个具体数额,这个数额是双方协商确定的。一般会综合考虑合同标的额、预期利益、可能遭受的损失这些因素。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太多,违约方可以让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低,守约方可以让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
在司法实践里,通常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就属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里说的损失,一般是因为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等。
所以,当事人在约定股份转让违约金数额的时候,要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和带来的损失,尽量确定一个合适的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