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不愿意,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组织调解,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程序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包含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像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
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调解贯穿离婚诉讼全过程。若调解成功,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若调解无效,法院会审理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多种,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若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法院通常会判离。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可能判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准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