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处理,关键在于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共同债务有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二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方面,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仍算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偿还。
实践中判断债务性质,要结合具体情况,像款项用途、夫妻是否共同受益等。处理债务纠纷时,债权人主张是共同债务,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夫妻双方对债务性质和分担有争议,协商不成可走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认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