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里的赠与通常是有效的,不过得满足特定条件。按照《民法典》的说法,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就解除婚姻、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儿达成的协议。要是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双方真心想这么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赠与条款从成立的时候起就生效了。
2、这里还得说说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一般情况下,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随便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那些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且依法不能撤销的赠与合同除外。离婚协议里的赠与可不单纯是送东西,它和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孩子抚养等问题是紧密相关的一个整体。要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就随意撤销赠与,很可能会破坏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和公平性。所以在实际的司法案件中,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不会轻易同意赠与人撤销赠与,除非存在胁迫、欺诈等法律规定可以撤销的情况。
所以,离婚协议内的赠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具体条件就是有效的,赠与人不能想撤销就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