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额诉讼官司,不是非得当事人亲自到法庭。在咱们国家的民事诉讼里,当事人是能委托别人帮自己打官司的。按照法律,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能找一到两个人当诉讼代理人。能被委托的人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还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要是当事人委托了符合规定的诉讼代理人,开庭的时候,代理人就能代表当事人参加庭审,替当事人陈述事实、辩论。不过,像离婚这种涉及人身关系的案子有点特殊,就算委托了代理人,只要当事人能表达自己的想法,就还是要出庭。要是因为特殊情况实在去不了,就得给法院交书面意见。
要是当事人既不自己出庭,也不委托代理人,对于原告来说,如果收到传票却没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要是被告反诉了,还能缺席判决。而被告要是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没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法院也能缺席判决。所以,大家要重视出庭这件事,不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