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的时候,计算房产按揭增值部分得分不同情况来看。要是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付了首付,还在银行贷了款,结婚之后夫妻一起用共同财产还贷款,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处理这个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的那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这部分钱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计算这部分增值有个常用办法,公式是“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部分÷总购房款×(离婚时房产市场价值-购房时房产价值)”。这里说的总购房款,就是首付加上贷款的总数,共同还贷部分包括还的本金和利息。
举个例子,有一方婚前付首付买了套房子,买的时候房子值100万,贷了70万,结婚后夫妻一起还了30万贷款,离婚时房子值200万。按照上面的公式算,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就是30÷100×(200-100)=30万,这30万增值夫妻两人可以分割。
2、要是房子是结婚后买的,不管登记在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名下,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通常是两人平分。在实际计算和分割的时候,得看具体情况,还要有相关的证据。要是有必要,还能找专业的评估机构来确定房子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