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不少夫妻会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把财产赠与子女。这种约定通常是有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求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要夫妻双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是他们的真实想法,又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赠与约定一般就有效。
不过要注意财产转移的问题。如果赠与的是房子等不动产,得去办理过户登记;要是动产,得完成交付,这样财产所有权才真正转移。要是没完成权属转移,一般情况下,赠与方在权利转移前能撤销赠与。但像具有公益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随便撤销。
对于离婚协议里的财产赠与,它和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事情是相关联的,不能直接套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规定。要是赠与约定是离婚协议的重要部分,赠与方随意撤销就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这种情况下,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其撤销的请求。